无锡市车管所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(20130205)
日期:2013-03-17 点击率:2464次
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(20130205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02号、124号)和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规定,以下机动车强制报废。
特此公告
无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
车辆管理所
2013年2月5日
请以下车辆的权属人,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,以免影响您个人或企业的后续车辆上牌及造成相关费用的滞纳金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详情请致电无锡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定点资质机构:服务电话400-8093958。